內政部部務會報今天通過「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修正案,未來房數6間以上的民宿,須依相關規定辦理公共安全定期檢查申報。
內政部下午通過「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修正案,內政部表示,辦法通過後,將依法制作業程序辦理發布,並在北中南舉辦3場說明會,讓民眾更了解相關法規。
內政部表示,依建築物使用類組,過去民宿屬於供特定人長期住宿的住宅(H2)類,不須接受公共安檢申報;但隨民宿規模擴大,6間以上客房數的民宿成為常態,為保障民眾旅遊安全,營建署提修正案,將6房以上民宿劃歸為供特定人短宿的宿舍安養(H1類),必須定期接受公安檢查申報。
另外,修正案增訂建築物主從空間認定標準,使同一使用單元內的空間規劃更具彈性。內政部舉例,若企業或社區有計畫在辦公場所或活動中心設置托兒所、幼稚園或幼兒園,未來可彈性規劃使用面積的2/5,不須辦理變更使用執照,節省時間成本。(資料來源:中央社 201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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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房以上民宿 將納公安申報
日期: 2011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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