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國內預售屋有新措施,未來建商推案,不再是邊蓋邊籌資金並向銀行貸款,而是建案推出前,業者必須提供資金交由銀行信託,做履約保證,例如,6億的建案,推案前,業者就必需備妥6億元交金融機構信託,如此一來,即使業者建一半走人,購屋人還可取回資金,或獲得賠償。
「對消費者多一層保障!」新竹縣消費者保官靳邦忠說,預售屋是台灣建築業特色,但消保官經常到的購屋糾紛中,不少是建商蓋到一半捲款走人,或建商再轉其他包商接手,造成購屋人權益受損,預售屋出現的風險,讓努力大半輩子買屋的消費者,整個賠進去。
靳邦忠說,全案在行政院消保會、全國消保官會議中討論了11次,也曾邀建築業界聽取心聲,不少業者反彈,直言「這簡直是打房!」、「措施推出將使房地產停滯…」業界估計將會衝擊中小型建設公司,預售屋在房地產中占很重的比例,要求業者備足資金再推案,如此一來將會打擊房地產,造成經濟停滯。
靳邦忠說,約4年前,因新竹縣和當時的台北縣都發生預售屋建商周轉不靈,造成購屋糾紛,購屋人投訴,新竹、北縣等消保官在全國消保官會議中提案,建議以保證金提供購屋人保障。
「我認為這是短空長多」新竹縣建築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徐榮聰表示,新制實施之後,除由建商提供資金交金融機構信託,也會有配套措施,例如,由金融機構做履約擔保、由同業連帶擔保,可請建築商業同業公會擔保等;新竹縣也會在最近邀建築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討論未來怎麼做?是否接受預售建案擔保?
徐榮聰說,估計新措施對專業和有心經營的業者衝擊不大,未來業界之間連帶互保「那些公司體質好,業界最了解」也可以汰弱留強。
他估計,新措施推出後,短期內預售屋建案會減少,未來建築界將是「強者越強」,推案必須擁有強大的資金,對中小型業者會有「高門檻」,但長期著眼,由體質佳的建商推案,加上履約保證對購屋人有保障。(資料來源: 聯合報2011-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