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都市更新案採綠建築設計,台北市政府今天修法通過申請綠建築設計都更案,保證金繳納方式,由原本的全額繳納改分期繳納,以降低建商資金壓力。
台北市政府市政會議今天通過「台北市都市更新單元建築設計獎勵容積評定標準」修訂案,台北市都市更新處表示,修法後申請綠建築設計都市更新案,綠建築保證金由之前全額繳納,改為分期繳納,可降低實施者在興建初期因為繳納綠建築保證金造成的資金壓力,提高綠建築設計意願外,並兼顧消費者購買綠建築更新住宅權益得以獲得保障。
都更處長林崇傑表示,修法後綠建築保證金的繳納始點,第1期須於「建造執照取得前」繳納50%,第2期須於「使用執照取得前」繳納剩餘50%保證金。在考量維護民眾參與更新權益保障為前提下,藉由分期繳納提高實施者朝綠建築設計方向辦理都市更新重建意願。
更新處強調,因考量綠建築標章需使用執照核發後2年內經檢驗通過後才能取得,為維護消費者權益,避免消費者在購買預售屋時,因實施者取得綠建築候選證書級數不同而衍生消費爭議,有關綠建築保證金繳納方式仍須於使用執照核發前繳納完畢,以責成實施者依規定取得綠建築標章。
(資料來源:中央社2012-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