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終於端出都更條例版本,次長花敬群昨(6)日表示,獎勵明確是一大亮點,業者不須再跑完都更委員會審議後,才能得知容積額度。而都更宅不移轉便可終身享房屋稅減半徵收,也是內政部給地主的大利多,現行規定只減半兩年。
老屋重建條例草案中,行政院給了重建後不移轉房屋稅終身減半的優惠,這項減稅優惠擴及所有的都更案。
花敬群上任之初便直言,都更條例修法是內政部優先辦理事項,如今終於端出修正草案,並將於今日辦理首場公聽會。花敬群表示,會從公聽會了解各界反應與意見,力拚新會期將草案送進立院,希望讓大家知道辦理都更是「看得到盡頭」,而非遙遙無期,藉此激起都市更新的動能。
營建署表示,都更條例修正版本有「獎勵明確」、「解決爭議」、「加速民辦」、「強化公辦」與「程序正義」五大重點,業界最關注的是容積獎勵的議題;現階段容積獎勵有許多規範,業者往往要送件、經都市更新審議會審理後,才能得知容積獎勵的額度,這個時間成本將增加業者的不確定性,也降低推動都更意願。
現行都更條例第44條,依實務需要列出多項建築容積獎勵措施,不過修正版本刪除各款獎勵項目,授權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營建署都更組官員直言,都更條例通過後,修正容積獎勵辦法是下個重要任務,將明確訂出各項容積獎勵數字、項目、額度,達到「獎勵明確化」的效果。
營建署都更組官員說明,容積獎勵辦法過去僅訂定獎勵上限,但並未說明未達上限的範圍應以多少為基準,營建署日後修正將明確訂出標準,讓容積獎勵的規範回歸容積獎勵辦法,建商送件前,就可以依辦法規定來試算容積額度,不用再等到都市更新審議會後。
都更條例修正草案除了對業者釋出利多,也大方給予都更地主誘因,都更後的房屋只要不移轉,房屋所有權人便可延長享有房屋稅減半徵收的優惠。
營建署說明,考量更新前後房屋稅基大幅提高,房屋稅負擔將大幅增加,可能影響民眾參與意願,因此透過修法減輕長期持有者的負擔,新增都更宅屋主只要不移轉,就可終身減半增收的優惠。
(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201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