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30 02:57經濟日報 記者潘姿羽/台北報導
都更條例修法,台北市政府對中央提出的六大修法建議,獲中央正面回應,營建署副署長王榮進昨(29)日表態,除了協議合建的租稅減免、公辦都更同意比例待協調外,其餘完全贊同或部分同意北市府建議。
行政院8月底首次審查都更條例,會中台北市副市長林欽榮親自領軍出席,並在會中提出六項修法建議;台北市昨日舉辦2017台北市都市更新論壇,台北市政府會中也再次重申對於修法的立場與訴求,獲得內政部營建署的正面回應。
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致詞時表示,政府要加速都更沒有太多理論,都是實務問題,地方站在第一線推動執行,意見最重要,「台北市經驗是值得立法參考」。
台北市政府會中再次提出六大修法建議,第一、公辦都更的實踐應著重公益性及必要性的程序規範,刪除二分之一私地主同意的限制;第二、明定實施者得以代拆,或請求政府代為拆除的正當程序規範,並增加協調機制;第三、協議合建比照權利變換享有稅負減免;第四、公辦都更的出資人也可擔任建照起造人。第五、應明訂都更審議會處理爭議的權責,且容積獎勵額度應該明確化;第六、中央應訂定權利變換選配作業範本,讓地方有所依循。
王榮進表示,代拆與協調機制,以及公辦都更的出資人也可擔任建照起造人都可接受,第五點的容獎額度明確化也相當贊同;至於公辦都更取消二分之一同意限制、稅務減免、選配規範,部分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