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5月1日開徵,如果民眾在房屋頂樓、1樓前後搭蓋建物,或利用原有陽台加蓋增加房屋使用空間,這種自行搭建的違章建築,也要課房屋稅。
財政部強調,繳納房屋稅,僅表示履行納稅義務,不會因而使違章房屋變成合法。
財政部表示,除合法申請使用執照房屋,應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設立稅籍繳納房屋稅外,不合法的無照違章房屋,也一樣要申報課稅,沒有例外。
財政部說,由於民眾常疏於主動申報,稽徵機關基於稅法規定及維護租稅公平原則,每年都會依規定辦理房屋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如有增建情形被查獲,將併入房屋稅籍課徵房屋稅。
財政部提醒,房屋納稅義務人應於房屋建造完成日起30日內檢附有關文件,向當地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房屋現值及使用情形,如果有增建、改建亦同。
如果沒有依規定辦理申報,因而發生漏稅者,除補繳應納稅額,還會被課所漏稅額2倍以下罰鍰。(資料來源:中央社 201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