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大樓、豪宅建案,以建置獎勵停車位或開放空間,來換取容積,將樓蓋得更高,但完工後卻想盡辨法遮掩、甚至阻擋民眾使用;台北市政府使出撒手鐗,上午宣布,對於上述違法行為,將全面進行查報,凡未依規定開放,且限期不改善者,將視同違建,依法立即拆除。
同時,建管處並表示,若大樓違規使用,而民眾前往公共空間時遭保全人員盤問或驅趕時,可立即報警,請員警到場處理。
建管處並指出,大樓公共空間除可視同違建予以拆除,依行政執行法規定,依情節輕重可處罰5000元至30萬元不等的怠金;此外,拆除違建的費用,將由建商負擔。
台北市長郝龍斌上午表示,市府將依3階段進行查報,第一階段除了近3個月內新核發使用執照案件,逐案進行檢查,同時針對90年1月1日以後位於商業區已領得使用執照的案件;第二階段為84年1月1日以後的建造執照,第三階段則涵蓋一般住宅區受容積獎勵的案件。
市府建管處主祕高文婷指出,第一階段內,受獎勵的建案,經清查共有33件,扣除已改善的2案,還有31案預計今年底查報完成;第二階段有230案,預計明年中旬完成,至於全台北市受獎勵案除了商業區,一般住宅區有2000案,也將在明年8月後開始查察。
郝龍斌表示,除了市府查報,也希望民眾以1999市民熱線、市長信箱、首長信箱等管道檢舉,市府將優先處理,派員現場勘查。
據指出,日前台北市的信義之星、冠德遠見等豪宅,被踢爆應向公眾開放的空間,卻以各種方式遮掩、阻礙公眾使用,涉明顯違法。
建管處指出,違規情形五花八門,有的建商將公共空間包圍在大樓圍牆內,讓外人以為是私有庭院,或是有開放空間指示牌,但設置不清楚,尤其是豪宅,還派保全巡邏盤問,一般民眾根本不敢接近。
此外,有的違規情形是建商還在領取使用執照時,先依規定畫出停車位,但審查過後做二次施工,卻將停車位改為社區大廳、圖書室等公共設施,與原有停車設計完全不同。
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長丁育群表示,建管處即日起開始查報,如果應該開放卻沒有依規定開放,市府會要求限期改善;如果不改善,依法拆除。 (資料來源:聯合晚報 2009-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