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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26日上午市政會議正式通過都市發展局針對都市計畫公共設施市場用地所提「臺北市老舊市場再生專案計畫-私有市場更新行動計畫」 土地開發,舊屋改建,房屋代銷,土地融資,大樓重整,都市更新,景觀設計

臺北市政府26日正式通過「臺北市老舊市場再生專案計畫-私有市場更新行動計畫」,將由市府協助民間共同推動私有老舊傳統市場轉型,改善都市環境並促進地區活化再生

臺北市政府26日上午市政會議正式通過都市發展局針對都市計畫公共設施市場用地所提「臺北市老舊市場再生專案計畫-私有市場更新行動計畫」,將於3年內受理申請,期藉由政府與民間共同努力,促使老舊傳統市場更新轉型,同時改善地區環境品質並提供市民更優質之公共服務設施。


都市發展局表示,北市傳統零售市場多座落於市區重要節點上,為傳統地區鄰里性之商業中心,與市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但現有之私有傳統零售市場,普遍因使用年期過長致建物老舊頹圮、內部環境髒亂,加上時代變遷與新型態超級市場挑戰,傳統市場面臨營運狀況不佳、無競爭力、環境窳陋等問題,成為都市環境及發展之負擔,亟待改善。但以現有機制輔導更新改建效果不彰,也影響了周邊地區的環境品質。


為落實市政府都市再生的重要政策目標,該專案計畫屬整體都市環境改造系列計畫之一,繼「臺北好好看系列計畫」、「老舊公寓更新專案計畫」,由市府主動針對低度利用、窳陋之市場用地,從政策面、誘因面、公益面綜合考量,整合執行機制,針對北市現行列管之16處既存私有傳統零售市場用地,在維持原有市場公共服務機能及要求環境貢獻之前提下,以調整土地使用與開發強度的方式,引導民間主動參與私有零售市場轉型,結合周邊地區,共同達成活化再生之政策目標。


該行動計畫以3年為期專案受理,提案申請後由市府以都市計畫專案變更方式協助,並要求於七年內完成開工。
市政府又強調,該計畫考量傳統市場的土地、建物所有權人及攤商等相關權利人眾多,也特別規範申請必須一併提出攤商安置計畫,若能妥善處理攤商者,核給相當的獎勵,而市場處也將併同專案協助輔導攤商安置及轉型。


如傳統市場在短期內無法提案申請但有意願改善者,市政府可協助就現行市場處「市場整齊明亮計畫」及更新處「老屋拉皮更新整建維護計畫」等,先行整頓市場內部及外貌,以改善公共衛生及環境現況。(資料來源:都市發展局都市規劃科 2010-10-26)

日期: 2010年10月27日 點閱: 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