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帶動社會發展,如何「幫助城市降溫」也成為重要議題。為此,北市建管處擬定《台北市綠建築自治條例》,明訂一定規模的建物應設置雨水回收系統、使用節能燈具。除了公有建物,有接受容積移轉、16層以上的私人建築,也必須申請綠建築標章。
據建管處統計,截至今年8月,共148處建物獲得綠建築標章,107處都屬公有,私有僅41處;北投圖書館、花博新生展館都是「鑽石級」的綠建築。
因應熱島效應問題,建管處訂定綠建築自治條例,要求新建物提高基地保水能力;面積達5000平方公尺的建物,應設置雨水或生活雜排水回收系統;供公眾使用的建物,要採用節水器具和節能燈具。
建管處建照科長虞積學表示,現行《建築技術規則》僅規定工程造價5000萬以上的公有建物,應取得綠建築標章。自治條例實施後,造價達3000萬的公有建築,就要取得合格級標章;造價5000萬以上,要拿到銅級。
有接受容移、容獎和16層以上的私有建物,也須依情況取得不同等級的綠建築標章。並事先繳交保證金,獲得標章後退回。至於面積超過400平方公尺的建物,屋頂應設置太陽能發電設備,或做相同面積的綠化。
建管處長張剛維表示,以1年約300件建照申請案來看,未來約有1/3案件會適用綠建築條例。估計可為北市創造800立方公尺的雨水循環量,太陽能板設置面積約1800坪,綠屋頂面積可達1萬平方公尺。目前自治條例已公告,預計這個會期就能送至議會審議,最快明年實施。
(資料來源:中國時報 2013-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