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研擬調整房屋稅稅率,原先規劃將營業用房屋的下限稅率由3%~5%,提高為3.5%~5%,預估將影響7萬戶。但在考量各縣市狀況不同,只有台北市等區域有高房價問題狀況下,財政部決定不調高營業用房屋的下限稅率,讓縣市政府依各自狀況調整。
昨天財政部政務次長張盛和表示,除了自住用房屋稅率改為五級累進調整外,營業用房屋稅率將維持原案,不調高下限稅率,保留地方政府自行調整的空間。
此外,為解決高房價問題,財政部在經建會召開的「穩定房價會議」上,建議給予地方政府機動調整房屋評定價格與土地公告現值的機制。
房屋稅是地方財政的重要來源之一,長久以來,各地方政府財政困難,稅課收入普遍無法充分支應地方財政。張盛和指出,倘若地方政府不願檢討房屋稅、地價稅、土增稅等稅基合理性,未來在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中,將訂定懲罰與獎勵機制,財政部將依地方財政努力,在統籌分配款上予以調整。 (資料來源:中時房地產 2010-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