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官員昨日表示,現行都市更新0.5倍的容積獎勵規定,必須以提供公益、開放空間及減碳、綠建築等條件為前提,並非免費獲得。
針對立院財委會附帶決議要求研修都更容積獎勵辦法,降低或逐年取消給業者的免費容積獎勵,內政部官員表示,其實現行的都更建築容積都是有條件的,並非免費就可以取得的。
他表示,依照現行都更容積獎勵辦法,必須要盡一些責任才行,例如都更案須符合開放空間、提供公益、節能減碳、綠建築、智慧型建築等項目,且經審查核定後,才能獲得0.5倍的容積獎勵。
若想再獲得額外的0.5倍容積獎勵,必須是被指定為「策略性再開發地區」才行,而且條件更嚴格。
內政部官員表示,客觀的說,現行都更容積獎勵並非免費的,但鑑於立院這一附帶決議,營建署將會對此進行研究。(資料來源:工商時報 2010-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