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表示,鄉村地區住宅修繕及興建補貼今年度開辦,即日起受理第二次民眾申請作業,至今年12月31日止或額滿為止,符合補貼申請條件的民眾,興建住宅最高可補貼新台幣20萬元,修繕住宅最高補貼6萬元。
營建署表示,今年度鄉村地區住宅補貼的適用範圍,為都市計畫範圍外地區,包括台北縣、宜蘭縣、桃園縣、新竹縣、苗栗縣、台中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台南縣、高雄縣、屏東縣、台東縣、花蓮縣、澎湖縣、基隆市、新竹市、金門縣等十九個縣市。
營建署指出,上述縣市民眾若有興建、修繕計畫,或正在興建住宅的民眾,都可把握機會向住宅坐落所在地縣市政府提出申請。
營建署表示,民眾可查看興建或修繕住宅坐落土地的土地登記簿謄本,若謄本註記的分區非空白,即屬適用補貼範圍。
營建署指出,今年度預定辦理修繕住宅補貼8500戶、興建住宅補貼1200戶,現階段仍有餘額,民眾只要符合條件則應保握申請時間,可向縣市政府免費索取申請書,或至內政部營建署網頁下載(http://www.cpami.gov.tw/web/index.php)。
(資料來源:中央社 2008/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