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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因莫拉克颱風重創的民眾,可掌握黃金30天內,辦理所得稅、房屋稅、地價稅等稅目減免,所得稅及房屋稅應於災害發生30日內申請 土地開發,舊屋改建,房屋代銷,土地融資,大樓重整,都市更新,景觀設計

災戶補助申請把握黃金30天

家中因莫拉克颱風重創的民眾,可掌握黃金30天內,辦理所得稅、房屋稅、地價稅等稅目減免,所得稅及房屋稅應於災害發生30日內申請,家中淹水達50公分以上,可減免一個月的房屋稅,且每戶發給現金2萬元補助,而地價稅則應於9月22日前提出申請。

 

台灣房屋首席總經理彭培業提醒,家中受到災害時,務必要將家中損失拍照存證,並掌握黃金30天內提出申請,檢具損失清單與鄰里長相關等證明文件,向戶籍所在地稅捐機關辦理申請減免地價稅與房屋稅。

 

而家中淹水達50公分以上的民眾,每戶也可獲2萬元現金補助,依一門牌為一戶計算。信義地政士聯合事務所協理林明堂表示,如果房屋於颱風受創,房屋受災面積占整棟面積5成以上,必須修復才能使用者,可免繳房屋稅;而房屋受損面積占整棟面積3成至5成者,房屋稅可減半。

 

此外,若因山崩、地陷、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的土地,則地價稅全免,應於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

 

近期的嚴重淹水,也造成生活上的不便,中信房屋董事長特助胡佩蘭補充,因豪大雨或颱風等造成的淹水,只要房屋淹水達50公分以上,就可申請減免房屋稅,而房屋稅的減免是依照實際淹水日計算,淹水30天以內、以30天計算,也就是說,只要有一天淹水達50公分,房屋稅就可減免一個月。

 

至於所得稅,信義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指出,受災戶可申請明年的所得稅減免,應於災害發生的30天內,檢具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報請管轄的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派員調查,核定後可列報災害損失。(資料來源:工商時報 2009-08-13)

日期: 2009年08月13日 點閱: 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