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松菸文創大樓日前遭踢爆,摻用會讓牆壁突起的爐碴,也再度引發民眾對建築結構安全的疑慮,甚至有建築師表示「用爐碴造屋是普遍現象」。對此行政院工程澄清,目前頒訂的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僅允許「高爐爐碴」摻配於水泥成為高爐水泥,並作為混凝土的膠結材料,但媒體所報導的「電弧煉鋼爐碴」,則不得作為結構用混凝土材料,兩者不可混為一談。
工程會指出,國家標準(CNS)所稱的「高爐爐碴」乃煉鋼廠在煉鐵過程所產生之副產物,且經水淬處理後可增加混凝土的晚期強度,增進其耐久性;但媒體報導部分建築外牆疑用未經安定化的「還原碴」,則指以回收廢鐵、廢鋼為主要原料,經由電弧爐高溫熔煉製成鋼材過程,所產生的爐石之一,目前依規僅可作為再生粒料材料使用,不得為結構用混凝土材料。
該會強調,煉鋼製程所產生的相關副產品或廢棄物,其物理、化學性質不同,因此應用或再利用的範疇亦有差異。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已就「高爐爐碴」及「電弧爐煉鋼爐碴」分別依CNS國家標準及相關再利用管理辦法訂定使用規定,讓各工程主辦機關據以落實,確保公共工程品質。
(資料來源:住展房屋網 2016-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