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即將開始,關於房地產交易與租屋,均有適用的報稅相關規定,最常見的除了房貸利息30萬元、租金12萬元可列舉扣除額外,包租公也有可依循的節稅方式。
中信房屋副總經理劉天仁表示,個人綜所稅在房屋交易所得與支出均有所規範,不景氣能省則省,若能提高扣除額,就可節稅。在外租屋者,只要自行提供租賃合約書正本、繳費收據等相關證明文件,即可列舉最高12萬元的扣除額。而購屋者支付自用住宅的房貸利息,減去申報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後,每人每戶有30萬元扣除額,但是一次僅能申報一棟房屋,且必須為納稅人、或其配偶、受扶養親屬名義登記所有。
永慶房屋契約部經理王乃佳表示,如果是前半年租屋、後半年晉身為有殼族,並有購屋借款利息的情形,就只能選擇其中一種申報,因此納稅人必須衡量並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方式。
去年若賣房子有賺錢,今年就要提報「房屋交易所得稅」,若列舉扣除額後的交易所得,仍高於評定現值,即應選擇評定現值申報較划算。去年若賠錢賣屋,依據所得稅法規定,財產交易損失可扣抵當年度的財產交易所得稅,只要提出當初取得該屋之成本及移轉費用證明單即可,若售屋者去年未購屋,此項抵扣有效時間為三年。
自去年起,只要是同一人所有的自用住宅,評定現值的購屋價格高於舊宅出售價格,買賣時間在兩年內,就符合條件,在申報的時候,檢附出售與重購年度的戶籍謄本、買賣契約或向地政機關辦理登記的公定契紙、所有權狀影本,向戶籍所在地的報稅單位辦理,即可享有「重購自宅」節稅法。
另外,包租公在報稅時,則以全年租賃所得的57%申報,若支出超過標準額43%必要費用率,則提出修繕、稅單、保險費等相關證明提高扣除比例。以租金收入100萬元為例,其中57萬元須報稅,若能例舉支出超過43萬元者,擇高計算。(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2010-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