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推動全國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行政院核定並於十日發布「危老條例」第八條延長稅捐減免優惠申請年限,自今年五月十二日起延長五年,至二○二七年五月十一日止,讓申請危老重建個案能持續享有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免優惠,鼓勵民眾加入危老重建行列。
重建土地、建築物 符合要件即可
內政部昨表示,危老條例於二○一七年五月十日公布施行迄今,已累計重建計畫申請二五五○案,核定二○五六案,案量穩定成長;這次稅捐減免優惠再延長五年,只要在二○二七年五月十一日前申請的重建計畫,其範圍內的土地及建築物,符合一定要件者,得享有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免優惠。
相關優惠包括,重建期間土地無法使用者免徵地價稅、重建後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半徵收兩年、重建前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為自然人且仍持有重建後建築物兩年未移轉且繼續持有者,最長可再享有房屋稅減半徵收十年等措施。
房屋稅減半徵收 最長可再享10年
由於全國住宅快速老化已是不可逆轉的趨勢,政府因此積極推動都更、危老等住宅重建政策。內政部表示,危老條例具有程序簡便、容積獎勵及稅捐減免等優惠,為加強民眾對重建的信賴及申請意願,中央已補助桃園市等十九縣市成立輔導團隊,除辦理危老重建教育訓練等講習活動,提供免費法令諮詢服務外,更會主動至不同社區舉辦整合說明會,提供輔導申請耐震能力評估、提案申請擬具重建計畫等協助。
(資料來源:2022/3/12 自由時報/吳書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