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除了要申報綜所稅外,還要繳納房屋稅,財政部賦稅署表示,今年房屋稅將於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6月1日止,共有七種繳稅方式可選擇。
財政部賦稅署說明,房屋稅七種繳稅方式包括臨櫃繳納、便利商店代收、約定轉帳繳納、自動櫃員機(ATM)轉帳、信用卡繳稅、晶片金融卡網路繳稅、電話語音轉帳繳稅等;但晶片金融卡及電話語音轉帳繳稅,須負擔手續費十元,便利商店代收每筆手續費六元,並且限稅額在兩萬元以下;信用卡繳稅是否須支付手續費,依各發卡銀行規定。
高雄縣地方稅務局局長林麗娟表示,今年有14個縣市提供房屋稅延期或分期繳納措施,民眾若有繳納房屋稅困難,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但各縣市規定不盡相同,民眾可向各縣市稅務局或稅捐處洽詢。(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2009-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