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發生金融海嘯、全球景氣低迷,房地產市場也大受影響,常見購屋糾紛除傳統的房屋漏水、施工瑕疵等常態性糾紛外、從去年開始,購屋貸款問題逐漸浮現,今年更首度有中古屋的仲介斡旋金返還問題,擠入購屋糾紛前3名,顯示景氣趨緩,購屋糾紛類型也改變。
內政部地政司最近公布,2009年上半年購屋糾紛統計,南部5縣市房地產消費糾紛案件共90件,其中,前5名分別為施工瑕疵、房屋漏水、仲介斡旋金返還、定金返還、標的物貸款問題。
高雄市不動產仲介公會理事陳鴻富表示,南部建商多為成屋後銷售,售屋時消費者已經可以眼見為憑,與中北部的預售房市不同,不少中北部常見的購屋糾紛,如隱瞞重要資訊、交屋延遲、建材設備不符等問題,在南部成屋市場均較為少見。
貸款問題首度浮現
高雄縣消費者保護官殷茂乾說:「在南部各類型消費買賣交易糾紛中,房屋因總價較高,買賣糾紛申訴率仍佔首位。」
今年上半年購屋糾紛中,針對屋況品質的爭議如施工瑕疵、房屋漏水,仍是最主要的申訴案件,已連續分佔好幾年的第1、2名。
殷茂乾表示,針對施工瑕疵,常見問題包括拋光石英磚突起、爆裂、浴廁排水管不通等情形,經過申訴後,依《消費者保護法》第43條規定,會函請建商在15日內妥處並回覆消費者,於期限內達成協議,請建商負責修繕,達成和解。
陳鴻富表示,去年由於金融海嘯,造成房市交易急凍,銀行放貸的態度也趨嚴,許多購屋者原估的貸款成數都縮水,因此從2008年開始,過去較少見的購屋貸款問題就逐漸浮現,成為5大購屋糾紛之一。
亦可找地政處解決
而隨著建商推案量減少,經由仲介公司買賣房屋而衍生的購屋糾紛,如仲介斡旋金返還,今年比率迅速提高,首度進入房屋糾紛前3名,加上今年房地產景氣波動較大,不少買方反悔退定,「定金、斡旋金」申訴案件增多。
住商不動產高雄區主管林棋博表示,透過仲介業者買賣的房屋交易,在買賣契約成立前的斡旋期間,買方向屋主表達明確購買意願,並方便商議價格或其他買賣條件,這筆用來「斡旋」買賣交易的金錢,就是斡旋金。
雖然斡旋金可展現買方的購買意願,但是因為必須在契約成立前先給付金錢,經林棋博分析,斡旋契約最常發生的交易糾紛,大多發生在買方向仲介人員請求斡旋契約取消、或要求斡旋金退回等等遭拒,產生糾紛。
殷茂乾提醒,買賣房屋發生糾紛時,買方可向各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提出申訴,另也可逕向地政處聯絡,以尋求解決購屋爭議。(資料來源: 地產王 2009-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