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意土地使用分區 公設違建 非法夾層 陽台外推等部分
建商為了吸引消費者上門購屋,往往會以精美的廣告詞與廣告DM(Direct Mail,直效行銷)招攬客戶,許多民眾輕信業者廣告術語買下房子,等到真的住進去,卻發現完全不是那麼一回事。消費者該如何向建商討回公道,專家說,即使已經簽約仍要保存建商廣告DM,萬一發生廣告不實,DM可當證據要求建商負責。
不可不慎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第3處副處長林慶堂表示,常見建商廣告不實狀況,包括二次施工、隱瞞土地使用分區、公設屬於違建、將蓄水池宣稱為游泳池等。其中不少情況,消費者根本無從辨識。許多消費者單看樣品屋,或者聽信銷售人員的勸說,就在衝動之下買了房子,交屋後才發現問題重重。
要求建商拿建照比對
例如陽台外推問題,許多建商申請建照時,都規劃有陽台。但在給客戶看的家具配置圖上,卻把陽台包含在客廳內,讓消費者誤以為可比照建商樣品屋裝潢,事實上若沒有經過主管機關核可,可能面臨被拆除情況。林慶堂表示,因房屋若須施工,皆要經過建管機關核准,否則皆屬違法。在此類情況中,消費者可要求建商拿出建照,將建商家具配置圖與建照原始圖樣對比,就可發現建商是否有廣告不實情況。
此外,也有部分建商刻意隱瞞土地使用分區,讓消費者在不知情狀況下,買下土地原本只適合當作工廠、廠房、宿舍等的房屋。對此行政院公平會已明定,建商必須在廣告中明白標示建築基地之使用分區,倘若未標示或者標示不清,都會遭公平會依《公平交易法》第41條處以5~2500萬元的罰鍰。林慶堂表示,消費者若不清楚建案的土地使用分區,可至地方政府查詢。
購屋前停、看、聽,多詢問、多確認可避免被騙,但若還是發生問題,消費者切記,一定要保留建商當初所製作的DM作為求償依據。承理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張克西指出,原則上,廣告內容可被視為契約約定效力的一部份,若交屋狀況真的與廣告不符,消費者可以對建商主張債務不履行的損害賠償責任,或者買賣契約的瑕疵擔保責任。
處理程序為先寄發存證信函要求建商賠償,若建商不予理會,則可向各地方政府消保會申訴,若還是無法解決,最後才走上法律途徑,對消費者來說較省時省力。
建商易廣告不實事項
廣告不實事項/可能表現手法消費者自保方法
◎公共設施為違建/將蓄水池標示為游泳池/
保留DM作為未來求償根據
◎未清楚標示土地使用分區/廣告DM未清楚標出土地使用分區/要求建商出示土地使用分區文件
◎變相鼓勵非法夾層屋/訴求挑高空間,樣品屋以夾層設計/蒐集建商未清楚告知非法夾層證據,請求賠償或解約
◎非法陽台外推/家具配置圖將陽台劃入室內空間/勿簽二次施工同意書,或請建商依法提出申請(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2010-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