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琪芳、王寓中/台北報導〕財政部敲定奢侈稅課徵方案,最快今年下半年實施!一年內買又賣非自用不動產將按實價加徵十五%交易稅、兩年內買又賣加徵十%;五十萬元以上入會費、三百萬元以上私人飛機、遊艇及高價汽車都將加徵十%奢侈稅;至於金飾、珠寶、名牌包等精品,則未列入課徵對象。
財部敲定方案 最快下半年實施
行政院昨天向馬總統報告開徵「奢侈稅」的最新規劃進度,包括高價商品、會員證、房屋兩年內再次移轉,都在政府開徵奢侈稅的課稅之列,目前財政部正針對課稅的對象及內容,進行最後的確認。
財政部長李述德說,昨日向總統府報告的奢侈稅方案,正式名稱是「特種貨物及勞務銷售稅」,主要針對高財產、高消費及高所得,而且是不能移動的貨物加課稅負,總統府也覺得方向正確,但相關細節還要跟其他部會討論。
財政部官員說,未來一年內買又賣非自用不動產將按實際交易價格加徵十五%、兩年內買又賣則按實際交易價格加徵十%;原則上稽徵機關應可掌握實際交易價格,如果查不到實際交易價,可能改按公告現值課徵,但因公告現值低於市價,所以稅率就不是十%或十五%,可能要另訂。
財政部決定對短期移轉不動產課重稅,主要是參考新加坡的做法,新加坡對於四年內轉賣的房產,最多課徵交易價十六%的印花稅,因為台灣買賣房屋還有契稅等,所以初步敲定一年內移轉非自用不動產加徵十五%。
舉例而言,投資客若於一年內買又賣一億元的豪宅,未來可能就要多繳稅一千五百萬元,由於稅負相當重,對於打擊炒房應可發揮一定效果。
另外,三百萬元以上私人飛機、遊艇及高價汽車,以及五十萬元以上的入會費(例如休閒養生會所入會費、高爾夫球證等),未來擬要按價格加徵十%,私人飛機、遊艇及高價汽車將於進口或出廠時課徵奢侈稅。
金飾、珠寶、名牌包未列入
財政部官員表示,所謂「私人」,泛指自用、非營業用,只要是自用的飛機或遊艇,就算是登記在公司名下,也要課徵奢侈稅。換句話說,未來若像鴻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一樣,將擁有的飛機登記在公司名下,也要加徵十%奢侈稅。
不過,金飾、珠寶及名牌包等高價精品,並未列入奢侈稅課稅對象。李述德說明,各界對精品是否課徵奢侈稅有很多建議,但要看實際上可不可行,而且對精品加徵奢侈稅,有錢人可能轉往境外消費,不利於國內觀光及消費。(自由時報 100-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