賦改會昨天連續召開諮詢委員會、委員會,達成共識建置五項反避稅條款,及調高以大地主為對象的地價稅和房屋稅,主席行政院副院長邱正雄裁示,將在99年提出修法,民國100年實施。
財政部次長張盛和會後召開記者會說明表示,由於賦改會的議題很多,來不及在今年修法,邱正雄已裁示,盡量在明年提出修法草案,最快後年實施。張盛和估計,調高地價稅與房屋稅,一年約加160億元,賦改會昨日重點如下:
在地價稅的部分:
1.地價稅率,自用住宅千分之2,與一般用千分之10的稅率都不變,累進稅率要調高。累進稅率共分5級,從低到高依次為千分之15、千分之25、千分之35、千分之45、千分之55,全面調高後,影響全國2.78%的土地稅負。
調整幅度雖未定,但張盛和說,高累進稅率的增幅較大,換言之,大地主的稅會加多一點,一般人的土地完全不受影響。
2.都市自用住宅面積上限由3公畝(91坪),修改為2公畝(66.6坪),才能適用優惠稅率千分之2。
3.公告地價由每3年,改為每2年公告一次,內政部須修改平均地權條例第14條。
4.農地上的豪宅,改課地價稅。
在房屋稅的部分:
1.房屋稅率,住家和自住的稅率1.2%不變。營業用的法定稅率由3%到5%,將提高為4%到5%。
非營業且非住家為1.5%到2.5%,將提高為2%到2.5%,目前全國已有18個縣市已課2%,所以法定稅率提高之後,有7個縣市會受影響。上述合計全國有9.35%的房屋稅受影響。
2.小套房的房屋評定現值都低於10萬元,將責成地方政府核實檢討課稅。
在反避稅方面,共有5項共識:
1.防杜外資濫用租稅協定。
2.反資本稀釋法則,訂定關係人往來的負債和股東權益比,一般公司為3比1,金融業為6比1。
3.個人與公司的CFC制(受控外國公司)
4.防止自然人身份轉換的避稅。
5.防止把應稅所得轉換為免稅所得,採實質課稅原則課稅。(資料來源:工商時報 2009-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