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瞭解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和房屋稅自住房屋的差別嗎?國稅局提醒,若您持有的房屋及土地,係供住家使用,且符合上述要件,別忘了向房地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兩者採各別認定,互不影響,核准後適用要件沒有改變,不必每年重複申請。
(資料來源:MyGoNews 2018-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