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莫拉克已經遠颺,挾帶的強風豪雨造成五十年來罕見重大災情,因為颱風等天然災害,導致住宅損毀的災民,別忘了儘早申請住宅修繕貸款,三十天內檢具證明,地價稅、房屋稅等稅賦也能獲得減免。
經建會住宅修繕貸款 利率最低2.125% 為了讓受災戶早日重整家園,經建會提供「協助天然災區住宅修繕貸款」,包括土地銀行、合作金庫、臺灣銀行、三信商銀等金融機構,提供最高200萬的修繕貸款,貸款年限20年,利率依據郵政儲金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1%,目前利率為1.125%加1%浮動利率為2.125%,若以本息均攤計算,每月必須攤還的金額約一萬一千元左右。
此外,經濟部提供「天然災害復舊貸款」,固定利率2.5%,每戶最高三千萬元,承辦單位為台銀、台企銀、第一銀行、聯邦銀行。針對莫拉克颱風受災戶,台銀與台企銀提供利率2.636%的優惠貸款,企業戶貸款上限5,000萬元、個人戶300萬元,凡提出受災證明、或經調查損害屬實,均可在三個月內,也就是十一月九日前提出申請。
住宅損毀達五成 房屋稅全數減免 台灣房屋首席總經理彭培業表示,根據土地稅減免規則第12條規定「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之土地,或在墾荒過程中之土地,地價稅或田賦全免。」而受災土地之所有權人或典權人,可在今年9月22日(也就是開徵40日)前,向土地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辦理,即可享有地價稅減免。
另外,根據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私有房屋受重大災害,毀損面積佔整棟面積5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之房屋可免徵房屋稅。」、第二項第四款規定「私有房屋受重大災害,毀損面積佔整棟面積3成以上不及5成之房屋,其房屋稅減半徵收。」納稅義務人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報當地主管稽徵機關調查核定之;倘若逾期申報,自申報日當月份起減免。(資料來源:網路地產王-2009-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