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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老條例、時程獎勵

危老條例修正案 立院三讀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立法院院會昨(17)日三讀通過危老條例修正案,向房市釋出二大利多,首先是眾所矚目的時程容積獎勵10%,落日時限將延長五年;另外再新增規模容積獎勵,建地面積達標即可享2%以上容積獎勵。(申請案暴增 每月81件)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於2017年上路,施行前三年申請案可享10%容積獎勵,此時程獎勵原訂將於今年5月9日落日,不過本次修正條文通過後,時程獎勵將拉長至2025年逐步落日。

 

新條文明訂,時程獎勵將從第四年開始陸續調降,第四年獎勵8%容積、第五年6%、第六年4%、第七年2%、第八年1%,逐步緩衝至2025年5月9日落日。

 

另一項重點修正是開啟規模獎勵大門,首先鬆綁危老建築與鄰地合併面積,以擴大重建基地規模;放寬合併鄰地面積後,若申請重建基地面積達200平方公尺門檻,可享2%容積獎勵,基地面積每多100平方公尺,還可以再加碼0.5個百分點。不過規模獎勵與時程獎勵合計,給予容積獎勵不可超過10%。

 

內政部營建署長吳欣修指出,本次修法重點在於鼓勵大規模重建,由於近期危老重建申請案不少小坪數案件,即便通過,對於整體危老建築重建的進度亦較為有限,未來將可透過政策推動支持,逐步以規模獎勵取代時程獎勵,鼓勵民眾釋出土地重建。

 

吳欣修表示,台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也十分支持規模獎勵的方向,目前危老重建申請案主要以雙北地區、台中為大宗,南部地區很多透天厝,在規模獎勵上路後,往後若透天厝合併周邊基地重建,有機會享較高容積獎勵。

 

吳欣修指出,危老重建跟一般的都更申請最大的不同,在於程序簡單、審查快速有獎勵,雖然容積獎勵仍是都更較優,但是都更案要求程序較多,從整合、申請到審查通過,可能需要一年到兩年的時程,然而依據危老條例申請的案件,則會盡量在半年內完成,審查時間至多不會超過一年,相較於都更申請,十分有效率。

 

 

(資料來源: 2020/04/17 經濟日報 ​​​​​​)

日期: 2020年04月21日 點閱: 1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