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稅捐處8日表示,將在16日重新開出1.8萬件地價稅單,主要催繳對象為去(99)年底以及近5年內未送達的個案,地主如果收到稅單在5月5日前繳納,將沒有滯納金利息的問題。
稅捐處強調,這些催收對象都是過去稅單未送達的案件,所以都以原稅額重新採雙掛號寄發,繳納期間從4月6日起,納稅人可以在金融機構代收稅款處繳納外,還可至全家、萊爾富、7-ELEVEN、OK等便利商店繳納稅款,由於稅單為重新補發,無法提供其他如ATM轉帳納稅、信用卡等繳稅方式。
依稅法規定,逾期繳納稅捐,每逾2天加徵稅額1%的滯納金,如果超過30天仍未繳納,除了加徵稅額15%的滯納金外,並依規定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資料來源:工商時報 2011-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