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明年課徵豪宅稅,提高豪宅的房屋評定現值,影響所及,豪宅買賣時的契稅、所得稅、印花稅也會增加,但1年全部增加僅6.73億元。
台北市財政局估計,1年的房屋稅將新增3億,以課稅約1萬戶計算,平均每戶增加3萬元。這對一般家庭可能是負擔,但對富豪來說,可能絲毫不痛不癢。
除此之外,因為房屋評定現值提高,也連帶都會提高豪宅出售移轉時,所要繳的契稅、所得稅,台北市稅捐處估計,前者1年增加1.5億,後者2.2億,另外也會增加印花稅300萬。全部合計為6.73億。至於豪宅出售所課的土增稅,只和其土地公告現值有關,和房屋評定現值無關。
台北市稅捐處表示,最近重新篩選豪宅,豪宅稅課稅標的由原本擬課的11,177戶,降為9,779戶,減少1,398戶,降了1成多,主要因為被課稅的棟數減少之故。
現行的房屋稅結構有很大的問題,房屋構造標準單價每平方公尺為4,580元,和市價3.2萬元嚴重偏離,財政部已發布解釋令規定,只有新建、增建、改建的房子才調高房屋構造標準單價,舊的房子依舊適用4,580元。
地方稅官並不贊成財政部的解釋令,稅官表示,如果舊房子是4,580元,地方政府對新房子就不敢調太高,頂多調到6,000元就了不起,如此一來還是與市價嚴重脫節,並不合理,應該是不論新蓋或舊房子皆一視同仁,同時調高。
台北市財政局長邱大展和台北縣財政局長兼稅捐處長江美桃也異口同聲表示,既然房屋構造標準單價太低,就應「全部」房子一起調,不應排除舊屋。
邱大展和江美桃皆表示,舊房子應從修改折舊年限和殘值著手。現行規定,鋼筋混凝土的房子分60年折舊,時間太長,現代人不可能房子住了60年都不修繕,應該縮短;折舊後殘值竟高達40%,有必要調低,如此一來,舊房子的房屋評定現值就可以下降,降低房屋稅。該調的就要調,才能合理化。
台北市稅捐處表示,舊房子的折舊年限,應和營所稅一致。財政部表示,目前規定企業的不動產資產至少分50年攤提折舊,至於殘值部分,已取消規定,交由企業自行決定殘值。(資料來源:工商時報 2010-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