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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擬修法 既存違建不能再修繕

1994年12月31日前既存違建緩拆特赦令將廢除 若新修繕遭檢舉 柯市府將隨時拆除

 

〔記者郭安家/台北報導〕台北市在前市長陳水扁時代頒布行政命令,一九九四年十二月卅一日以前既存違建「特赦」緩拆,分期分類處理,約有五萬件,實質上幾乎不會拆除。台北市長柯文哲打算廢除此規定,昨由建管處發布,將修改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既存違建有新修繕行為、危害公共安全,市府可隨時拆除,意即既存違建將無法再修繕,逐漸落日。

 

建物買賣登記時 須登錄違建資訊

建管處發言人鄭大川表示,既存違建過去可修繕,未來將不允許新修建、改建、更換屋頂等,發現修繕行為便執行拆除,「壞掉就拆,將不再存在」;既存違建影響公安時,經專業評估鑑定,傾毀、頹圮、腐朽等狀況也將查報拆除,不再受扁時期的既存違建條款之限制。 另外,避免民眾混淆違建合法性,日後將要求建物買賣登記時,於土地參考資訊檔上登錄違建資訊。

 

至於要如何發現既存違建私自修繕?鄭大川坦承,這的確是盲點,如果所有權人未向建管處通報,建管處巡查員仍會注意,但一般仍要靠民眾檢舉反映。

 

北市府針對既存違建啟動全面檢討並研議配套措施,建管處長劉美秀表示,既存違建存在近三十年,部分既存違建潛藏危害公共安全之虞,將逐步清理,確保民眾居住權益及安全。

 

北市議員陳怡君認為,違建本就該處理,但不少弱勢住在既存違建,若無影響公安,北市府不用找弱勢麻煩,否則頂樓加蓋租戶會因為無法修繕,只能任憑房屋漏水。議員游淑慧說,未來投資客會思考,購買頂加可能會被拆除,就不會助長炒房行為。

 

房仲業者:短期恐造成市場混亂

住商不動產企研室經理徐佳馨指出,租屋市場少了低價的頂加違建,收入不高的租客恐住在品質更差的低價屋,或花更多錢租屋,短期會造成市場混亂,長期則使買賣房屋不會出現頂加所產生的價格認定問題。(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日期: 2022年04月01日 點閱: 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