拚環保,政府推動綠建築政策,建商蓋屋若符合綠建築就可獲得容積獎勵,讓近年綠建築極夯。但北市府發現一些綠建築使用後,相關設施乏人維運,往往幾年後就「不綠了」。北市府正修法,擬向建商多收取50%公寓大廈公共基金,讓綠建築設施繼續運作。
北市力推綠建築,只要是都更案又取得銀級以上的綠建築認證,就可獲得額外6%至10%的容積獎勵。北市府103年更頒布綠建築自治條例,規定只要是北市新建建築都須符合綠建築規範。
建築師張樞表示,常見的綠建築設施設備包括汙水回收系統、太陽能板等,有時住戶為怕「壞掉」或為省電,就把過濾系統關掉。建管處表示,綠建築設施維護成本高昂,有些設施壞了,住戶乾脆不修。
建管處表示,北市新建物都需繳交工程造價5%的綠建築保證金,使用執照核發後2年,取得綠建築使用標章後歸還。未來將要求建商加碼繳交50%的公寓大廈公共基金。以1億元造價的房子為例,若需繳200萬公共基金,加碼50%後需繳交300萬元。
依台灣建築中心統計,全台取得綠建築標章建物總計超過1800件,因綠建築標章有效期限僅3年,若不再認證就自動失效,至今有超過1000棟建物的綠建築標章失效。
對北市可能的新做法,廣宇建設總經理李毓超表示,要多繳錢當然會讓業者成本墊高,但綠建築規模有大有小,如今要加碼收費,公平性有問題。
住商不動產企畫研究室主任徐佳馨則認為,成本多少都會轉嫁給消費者,與其思考怎麼維護管理,不如好好思考選擇更耐用的建材。
北市建築師公會理事長黃秀莊表示,若管委會組織不健全,有些設施設備確實容易壞損,尤其是太陽能板維護不易,維修成本又高,管理維護經費提高,應多少都有幫助。
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鶚表示,維護基金有存在的必要性,若北市府認為維護不夠,應該建議中央修法,讓全國政策統一,避免「一國N制」情況,或導致各地綠建築的普及、分布不均現象。
(資料來源:聯合報 2016-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