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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部:多地族可善用自宅用地優惠 由親屬分處登記戶籍 讓高價土地適用最輕稅率 土地開發,舊屋改建,房屋代銷,土地融資,大樓重整,都市更新,景觀設計

公告地價飆 設籍節稅有撇步

財部:多地族可善用自宅用地優惠 由親屬分處登記戶籍 讓高價土地適用最輕稅率

 

2016年全國公告地價平均調幅達到30.54%,雙北在內的六都公告地價升幅都超過三成,代表未來三年納稅人的持有稅負將有感上升。財政部表示,各縣市調升公告地價已成為趨勢,多地族應善用設籍巧門節稅,以緩減重稅壓力。

 

根據稅法規定,自用住宅的地價稅率只有0.2%,凡由納稅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辦妥戶籍登記,無供營業或出租使用的住宅土地,合計總面積不超過都市地區300平方公尺(90.75坪)、非都市地區700平方公尺(211.75)的自宅用地,即可享有輕稅。

 

財政部指出,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因有面積限制,納稅人若能有效運用設籍規定,由合乎條件的親屬分處設籍,再掌握自行擇定優惠稅率適用順序的權利,讓高地價土地適用最輕稅率,即可使優惠面積放至最大、地價總稅負降至最低。

 

設籍時必須注意,稅法規定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只限一處自用住宅,無法分開設籍;但是直系親屬包括成年子女、父母或祖父母等,並無「一處」限制,也就是直系親屬可以各別辦理設籍。舉例來說,甲名下有A、B及C三戶自用住宅,甲與妻子及未成年子女設籍在A,甲的二名成年子女乙及丙,則可分別設籍在B與C,如果三戶住宅總面積不超過300平方公尺或700平方公尺,三戶均可以按自用住宅稅率計課地價稅。

 

財政部指出,各縣市已公告2016年的公告地價且增幅不一,例如,台北市增幅30.38%,擁有多處土地的納稅人,若土地均在台北市,善用設籍的巧門,亦能使享受優惠稅率的土地面積達到最大;土地若分布不同縣市,納稅人則應比較各縣市公告地價增減情形,優先擇定以公告地價最高或升幅最大的地區,適用優惠稅率,才會最省稅。

 

(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2016-01-12)

日期: 2016年01月12日 點閱: 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