庶民自行辦理都市更新有譜了!最快五月開始,住戶自力都更(含原地重建與老屋拉皮)的「前期設計規劃費」,可以申請內政部營建署補助。
營建署規劃,住戶自力都更補助標準,「戶數愈多,補助愈多」,以一到三百戶、三至六百戶為分界,例如,在原地重建部分,一百戶以下的案子最多可補助二五○萬元;老屋拉皮,一百戶以下的案子最多可補助一百萬元。
營建署說,今年編列的補助經費約一點五億元;預定明年以後每年編列五億元,其中四億元用於拉皮,一億元用於重建,用完為止。
營建署官員說,目前多數的都更案都由建商主導,許多民眾希望「自力救濟」辦理都更,卻不知從何著手。營建署已擬定「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住戶自主更新辦法」草案,針對都更事業前期設計規劃所需經費,給予部分補助。
營建署說,這項補助辦法預計四月送內政部法規會審議,最快五月實施,開放申請。
這項辦法分為兩部分,一是原地重建,住戶如果已組成都市更新團體(例如都更委員會等),即可直接申請補助,補助以戶數為基礎,一百戶以下的案子,最高補助二百五十萬元,戶數愈多補助愈多。住戶尚未整合、甚至連「會議都沒開過」的,可由住戶代表委託專業機構整合提案,再申請補助。
營建署官員表示,等到重建總體計畫成熟後,住戶可再評選建商進行工程。官員說,自建相當划算,每坪的營造成本約十萬元,由每戶均攤,還可申請貸款。
整建維護(俗稱老屋拉皮)方面,營建署針對未達使用年限或短期拆除重建有困難的老舊建物,可由其大樓管委會或都市團體,提出整建維護設計申請,一百戶以下案子,最高可補助一百萬元,戶數愈多補助愈多。
老屋拉皮進入施工階段後,營建署可另外補助每戶不超過四萬元、最多不超過總工程經費百分之四十五的工程費。地方政府指定的「優先整建」地區,如花博周邊,每戶補助上限可至六萬元,也無總經費上限。 (資料來源: 聯合報 2011-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