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包租公請注意!96年2月26日內政部新規定,擅自變更房子隔局,小心挨罰!
太平洋房屋行銷部提醒購屋大眾,購屋前應詳閱平面圖,不是所有房屋類型都適用分戶。「分戶」產品雖可變出千萬增值,但涉及消防安全、建築法,及面臨暗房、通風和住家安全之虞,近年來樓地板面積的相關規範,有嚴格審查的趨勢,分戶產品申請,需通過消防安檢及工務局等審核通過,屋主要增設浴廁或變更居室隔間牆,都必須向縣市政府建管處提出申請建築物室內裝修審查許可。
太平洋房屋行銷部指出,台灣地區發生地震頻率高,民眾平時應該做好防震準備,慎選結構安全的建築物,切忌隨意變更房屋原有格局,並委請專業結構技師補強房子的小瑕疵、裂縫等,才可在地震來臨時將生命財產的損失降至最低。民眾如果擅意敲敲打打,即有可能破壞原本經過精密計算的建築物結構系統及耐震強度。太平洋房屋行銷部強調,為了你我的生命財產安全,民眾不能再有「房子是我的、就可以隨意改」的錯誤觀念。
家裡人口單純,只有夫妻倆的阿丹,搬來汐止大同路電梯華樓第八層樓自有住宅將近一年了,房子是在預售時即購置的,等蓋好住進後才發現和當初規劃所需的空間不盡符合而懊惱不已,主臥房擺設家具後就幾無迴旋空間,日前他們想把建商原規劃成三房的其中兩個房間的分隔牆打通。阿丹夫婦原以為自己找熟識的師傅就可自行變更格局,經詢問後才知道,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還要委任開業建築師辦理申請室內裝修執照,否則即觸犯了建築法,一經檢舉,就會被主管單位開罰。
太平洋房屋行銷部表示,以前公寓裝修成數間套房,依照建築法相關法令規定,五樓以下非供公眾使用的建築物室內裝修,是不必申請許可的。這是由於六層樓以上的集合住宅因逃生動線較為複雜,公共安全的危險度也較高,因此被歸類為「供公眾使用」建築物的範圍之一,住戶如果要變更原有室內格局,包括分間牆及天花板,不管是敲除或增加,都必須委託開業建築師針對建築物使用材料等加以檢討、並申請室內裝修執照並簽證負責,以確保整棟大樓的公共安全。就算是住在一樓的屋主擅自敲除樓板做樓梯通往地下室,也是違反建築法的規定,都可以處罰6萬元至30萬元不等的罰鍰至改善完成或補辦手續為止。
太平洋房屋行銷部說,近幾年來,因為有愈來愈多的公寓改建成套房出租的案例,為了防堵損鄰及避免公共安全情事發生,96年2月26日內政部發布新規定,依據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二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指定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集合住宅及辦公室等,除建築物地面層至最上層屬同一所有權人外,其任一戶要增設浴廁或變更居室隔間牆,都必須向縣市政府建管處提出申請建築物室內裝修審查許可。
太平洋房屋行銷部再指出,由於房價高漲,把建築物原有牆面打掉,讓陽台向外推出去,室內空間隨之變大,這是都會區民眾面對寸土寸金房價的普遍作法,但這種擅自擴建的行為也從95年元旦起被嚴格取締。因為這已違反建築法,使「防雨所以加裝陽台窗」的行為變質,也可能危急室內安全及消防救災。
太平洋房屋行銷部建議民眾,居於安全考量,工程,驗收完才增建的夾層屋千萬不要買,理由是它的柱子變短,抗彎剛性變大,將分配到比原先設計還要多的外應力,正常情況不會倒塌毀壞,但是當大地震發生時,最先破壞的極有可能就是後來增建的夾層,除非當初結構設計時就是規劃成夾層屋。(資料來源:太平洋房屋 2009-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