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到”中世紀”,你會聯想到什麼?如果我告訴你在那個時期,居住在歐洲的一般百姓,他們的房子不像我們現在有依功能隔間、而是一間空蕩蕩的大房間,或者叫廳堂,其中只有寥寥幾件家具、牆上可能會有一幅繡帷,大壁爐旁邊擺著一張椅子,烹飪、進餐、取樂、睡覺都在這裏完成,這樣會不會破壞你對中世紀的幻想?
但是更令人意外的不是這些僅有少數家具點綴的空曠空間,而是其中永遠鬧哄哄的人群。一方面由於餐館、酒吧、旅館的缺乏,使得這些房屋提供娛樂、交易、公共集會的功能;另一方面則是因為其中成員除了親人之外,還包含員工、僕役、學徒、友人、被保護人等,這些人都生活在同一個房間、充其量兩個房間裏面,根本沒有所謂的隱私。(這就是為什麼中世紀流行大床,到底有多大?大到可以讓四對夫婦舒適地並排在一起,而且彼此之間還不致互相騷擾—啊哈,這個部份已經超乎我們的想像力了。)
有關家庭的親密與隱私、亦即從公領域發展成為今天的私領域,可能要到17世紀才慢慢成形。
和動不動就是二、三十人共處一室的巴黎家庭相較,荷蘭的”小屋”可能又更接近現代家庭的形式。原因之一是因為荷蘭人喜歡、在經濟上也有能力擁有自己的房子(當時荷蘭已成為海上霸主,建立起一個維持近200年的荷蘭東印度公司,這個公司可以自己發行貨幣、召募傭兵,堪稱為荷蘭建立殖民地的最前線),這個時期的荷蘭商人、已經另行建立有別於住家的辦公場所,同時學徒及員工也都得自行提供住宿地方。相較於其他國家、荷蘭人更注重獨立、同時社會風氣也不鼓勵雇用僕人,這樣的結果使得家庭居住成員純化為夫妻及其子女—家庭以兒童為重心、家庭生活以住家為中心,這樣的生活型態(或是”家庭生活”)大約在100年後,其他國家才紛紛效仿。
所以說呢,看似理所當然的”家庭生活”,也是經過一段漫常時間的演化,才成為今天我們所熟悉的方式。至於往後談到”舒適家庭”所具備的條件,例如通風、照明、裝飾、甚至設計、科技等,那都是後來的事了。這是一本很棒的書,讓我們知道要走到今天、彷彿唾手可得舒適家庭的程度,原來中間經過一段漫長的黑暗時期,而可以坐享其成的我們,又是多麼幸運可以生在今天這樣舒適的家庭中。喔,對了,對於”舒適家庭”的定義、你認為最重要的元素是什麼?歡迎來信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