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狗是寵物?事實上這個答案可能有些人不完全同意。韓國人吃狗肉舉世皆知,吊詭的是、狗同時也是他們家中的寵物,據說他們只食用黃狗,並且有專門培養黃狗作為人們食物的地方。這就讓我更百思不解,同樣是狗,為什麼有些在韓人眼中是食物、有些卻是寵物?他們會不會有一天厭倦家中小狗把它們給下鍋了?或是因為搖著尾巴的小黃實在太可愛、讓他們忍不住牽回去成為家中的一員?
細細回想起來,長久以來,成為人們的食物或是寵物,這條界線好像一直很模糊。就像鼠輩,可以是人人喊打的過街鼠、可以是家中一員的黃金鼠、也可以是對人類貢獻偉厥的實驗鼠;還有近年來台灣動物園中的可愛動物區、或是生態農場一定少不了的羊咩咩,我們這些大人會百般柔情跟著小朋友一起餵食青草,同一天晚上我們大塊朵頤羊小排之際,內心完全不會有一絲罪惡感。這是為什麼?
動物行為學家說是動物的長相決定它是寵物還是食物,例如毛絨絨的、有可愛大眼睛的、對人們友善的…這些特質都會導至人催產素分泌,於是就心生憐愛帶回家當寵物啦;但是以我自己為例,從小就對於蜥蝪、鱷魚、蛇族這些冷血動物深感興趣,在我眼中,恐龍甚至比一隻剛從美容院出來的貴賓狗還性感。與其說是因為動物外觀決定它們自身命運,我毋寧相信就如同創世紀記載的,神給了人類替一切牲畜和空中飛鳥、野地走獸命名的權利,從此人們相信自己是這些動物的主宰,數十萬年來,我們順從老祖先的教誨、毫不考慮地將這些動物定義為食物跟寵物。
至於分類標準為何?我又想到我女兒在讀小學的年紀,有一次跟我抱怨”媽媽,為什麼家裡的規則都是妳在訂的?這樣很不公平。”我為什麼要訂9點上床、看電視不能超過1小時?我當然可以振振有辭說專家說什麼云云,但這些都不是重點,重點是我就是這樣被教育長大的;我絲毫不曾考慮過晚一小時睡覺是否真的有礙健康,多看30分鐘的電視是否就會造成不可收拾的後果,我只是把我媽的那一套套用在我小孩身上,但是你要問我為什麼,很抱歉,因為規定就是這樣。
再回到食物跟寵物的話題,事實上,問題答案還真是見人見智。但有一點可以確定的、不論食物或寵物,在它們有生之年,我們這些替它們命名、然後掌握其生殺大權的人類,都應該確保這些動物獲得人道對待;所以我們選用不以動物實驗的化粧品,並願意用較高的價格購買那些生前被自由放養、曾經擁有美好生活的動物—天哪,既然我不能像衛道人士為了不殺生吃素,起碼我可以少吃、並且吃曾經被善待的動物—這是我對自己所定下的、我也說不出為什麼要這樣做的規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