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至是一年廿四個節氣中,最重要的一個節氣,也是個重要節日。它的由來,和曆法有直接的關聯。冬至的日期,每年都在陽曆的十二月二十二日或二十三日;陰曆的日期則不太一定,但大抵不超過陰曆的十一月。這一天的白晝最短,夜晚最長;民間以「冬節」「至節」「亞節」「長日」稱呼它。曆書記載:「斗指戊,斯時陰氣始至明,陽氣之至,日行南至,北半球晝最短,夜最長也。」
除了在氣候上作為寒暑交替的轉捩點外, 冬至也因為容易被測定,所以常被用來作為推算曆法中節氣 的依據。周代建子,就以冬至所在的十一月為正月。至少到了漢代,冬至就是個公定節日,百官皆可放假一天。《後漢書》「禮儀志」中記載:「冬至前後,加子安身靜體,百官絕事,不聽政,擇吉辰而後省事。」民間也有句話說:「冬至大如年」,冬至之備受重視,由此可見一斑。
台灣有一句俗諺說:「冬至大過年」,是說這天與過年同樣重要。過冬至節,最要緊的是搓湯圓。民間的冬至湯圓分紅、白兩種,老輩人說:「不吃金丸(紅)、銀丸(白),不長一歲。」可見人們對冬至湯圓的重視。冬至的應節食品,北方多吃水餃或餛飩,南方多吃湯圓。 台灣的冬至,高據高拱乾修的《台灣府志》(一六九六)卷七記載:「冬至,人家作米丸祀眾神及祖先, 舉家團圓而食之,謂之『添歲』;即古所謂『亞歲』也。門扉器物各粘一丸其上,謂之『餉耗』。是日,長幼祀祖、賀節,略如元旦」。
冬至的湯圓,俗稱冬節圓,要作紅、白兩色。另外再作如雞蛋大的湯圓紅白各六,內包糖料、花生粉等,稱為「圓仔母」。家中有小孩的,就讓他們用染色的圓仔(生粿)捏塑一些動物造型的小玩意兒,俗稱「做雞母狗仔」。拜過祖先的冬節圓,照例要粘貼一兩顆在門扉、窗戶、椅桌、床櫃等處。據說,這些冬節圓,日後乾燥給子孩吃,能保佑小孩平安長大。
吃冬節圓時,還有一種俗信:每匙只舀兩粒,吃到最後,未婚者必剩下奇數,已婚者必為偶數。嗜賭者 也會以碗中剩下的湯圓數的奇偶,來預測自己賭運的輸贏。 台灣民間以往也有在冬至日「補冬」的習俗。補冬的內容視家庭貧富而異。「有的宰雞殺鴨燉八珍,有的買羊肉和烏棗燉食,貧戶則以福眼肉和糯米、糖燈米糕而食,俗謂此日食補品,於身體特別有益。」(王詩琅,《艋舺歲時記》,一九七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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