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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老重建、住都中心、公有土地

加速危老重建 住都中心助攻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助攻危老重建,為解決過去重建範圍內因含有國有土地而卡關的問題,即日起只要私有地主已全數同意,可申請由住都中心買下範圍內國產署持有地,成為該危老案參與者之一,加速重建。

 

內政部積極推動危老重建,自去年11月開始受理以來逐漸升溫。不過,實務上有不少案件,私地主雖已100%同意,但範圍內卻因為有國有非公用土地而卡關。

 

經濟日報提供

 

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27條,都更事業計畫範圍內公有土地及建築物,必須一律參加都市更新;不過,在危老條例中卻沒有相關規定。

 

因此實務上,常發生因基地範圍包含國有房地而無法推動重建的情形,像是公寓內某一層、臨路的帶狀畸零地、或是由國產署持分的房地資產,不僅單獨運用的效益較低,還可能阻礙相鄰基地的重建。

 

住都中心25日表示,目前已與國產署達成共識,即日起類似案件,只要範圍內所有地主都同意,備妥相關文件後向住都中心提出申請,經董事會審酌必要性、適宜性、合理性等,通過後由住都中心以價購國有房地的方式參與重建,重建完成後,住都中心可合理分回房地。

 

住都中心表示,申請人必須先確認基地內,其他私地主全數同意參與危老重建,接著由預定起造人檢附相關文件提出申請,住都中心將就個案執行可行性及分配房地或權利金的合理性,來判斷是否接受。

 

在經過初審確認資格及條件符合後,住都中心將擬具價購計畫書提報董事會同意,辦理價購及產權移轉的程序,預計從申請到同意價購約需兩個月作業時間。

 

住都中心同意價購後,就會函請國產署配合出具參與危老重建的公函,讓民眾危老重建計畫能儘快送到地方主管機關審查;也會在產權移轉後,配合危老重建申請建造執照,出具土地使用權同意書。

 

不過官員表示,住都中心目前能夠協助的範圍,僅限國產署所管房地,其餘各部會、國營事業轄下的財產,住都中心目前仍無法介入。

 

(資料來源:2018/12/26經濟日報)

 

 

 

 

日期: 2018年12月26日 點閱: 1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