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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砂屋逾期使用 北市將斷水斷電

北市為加速海砂屋拆除重建進度,未來列管公告的海砂屋,逾期未停止使用者,最重將停止供水供電,並得強制拆除。

台北市至今仍有近2700戶海砂屋,約九成須拆除重建。市議會法規委員會昨初審通過「台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簡稱海砂屋)善後處理自治條例」修正案,列管公告海砂屋逾期未停止使用可斷水斷電,並得強制拆除,拆除費用由所有權人負擔,以加速拆除重建進度。

 

北市都發局提出「海砂屋善後處理自治條例」修正案,獲議會法規會審議通過,後續將送大會審議,一旦三讀通過就會公告實施。

台北市議員黃珊珊說,斷水電事關重大,即使完成修法,市府真的敢執行嗎?市議員周威佑也說,海砂屋住戶有三種,分別是同意改建並遷出、不同意改建且續住、同意改建但無力搬遷,質疑北市府祭出斷水電的措施,可能也難加速改建進度。

 

都發局副局長張剛維表示,一定會在合理範圍內才祭出斷水電行政裁罰,如同意改建戶比率達八、九成,或是都更程序已完備,甚至已取得拆除執照等,為加速重建進度,才可能直接斷水電;若是同意戶比率不高,不會貿然實施斷水斷電。

北市府建管處統計,北市列管海砂屋仍有57件、2691戶,須拆除重建共有48件、2341戶,另有9件、377戶可補強處理。

 

目前經鑑定須拆除重建的海砂屋,須在公告後2年內停用、3年內拆除,違者最高可開罰6萬元並按次處罰。因拆除重建進度緩慢遭人詬病,台北市長柯文哲曾在公安督導會報質疑要等「反攻大陸」才完成嗎?要求建管處檢討。

 

張剛維表示,過去雖可對海砂屋祭出斷水斷電處分,但僅能透過建築法裁罰,還須符合危樓等規定;修法後可依條例直接裁罰,不受危樓等規定限制,另依建築法得強制拆除。

 

(資料來源:聯合報2017/10/11)

日期: 2017年10月12日 點閱: 2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