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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老重建、容積獎勵

危老新利多來了!內政部修法給予小基地2%容積獎勵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為促進被已建築完成基地包圍的小型危老建築基地重建,內政部今(22)日部務會報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修正草案,增訂重建計畫範圍內,建築基地未達200平方公尺(約60.5坪),且鄰接屋齡均未達30年的合法建築物基地者,給予基準容積2%的容積獎勵,以提供誘因,加速危老重建。

 

營建署都更組組長王武聰表示,部務會報通過後,後續將由內政部公告實施,11月上路一定沒問題。

 

根據內政部營建署統計,全台危老案件平均重建計畫面積為682.75平方公尺,平均申請容積獎勵額度約為25.77%,其中面積未達200平方公尺的案件約占申請案件31%,又其平均申請容積獎勵額度約為16%,其額度遠低於整體案件。

 

內政部表示,有些小基地鄰接建築物屋齡均為30年以下建築物,因鄰接建築物結構較無安全疑慮,客觀上不易再透過整合鄰地擴大重建計畫面積到200平方公尺以上,來申請至少2%的規模獎勵。且因時程獎勵逐年遞減,使小基地逐漸降低重建誘因。

 

為降低時程獎勵逐年減少及規模獎勵實施的衝擊,因此,內政部修法新增未達200平方公尺的建築基地,若鄰接屋齡均為未達30年的合法建築物基地時,即適用簡化認定程序,給予基準容積2%獎勵。

 

內政部指出,考量各類型危老建築基地類型重建特性,今年5月已修正「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這次再修正「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使民眾辦理危老屋重建整合及申請容積獎勵,能夠更多元與彈性,也呼籲符合危老屋條件的民眾,儘快提出重建申請,以保障自身居住安全。

 

(資料來源: 2020/10/22經濟日報)

日期: 2020年10月27日 點閱: 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