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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坡地.第三種住宅區.都市更新

北市府將兼顧山坡地安全與環境品質嚴加把關住三山坡地都更


今日(10月9日)臺北市議會大會三讀通過修正「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5條第3項」條文,係經議員提案放寬非地質敏感地區第三種住宅區之山坡地申請都市更新。經查都發局清查全臺北市山坡地住宅區共134處,其中第三種住宅區共40處,大地處清查13處無涉山崩地滑地質敏感區,都發局再次強調,山坡地之開發利用應以「坡地安全」為前提,後續更將以環境安全為第一優先執行後續細節。
 
都發局表示,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係於民國100年11月10日修正第15條第3項規定,土地如位保護區、農業區或依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劃定之山坡地範圍,不得受理劃定為更新單元,係基於環境敏感土地及山坡地應以防災、減災及保護生態環境為基本原則,認為不適宜以都市更新方式進行大量體開發行為而修法。本次議員連署提案修法後,市府大地處已委託水土保持專業廠商清查臺北市境內40處「住三山坡地」基地,經大地處整體檢討結果其中13處山坡地住三基地尚無涉山崩地滑地質敏感區,故議員提案修正條文內容增訂「不含位於第三種住宅區內,且非與政府機關公告地質敏感區同坡向之非地質敏感區基地」(修正對照表如附),都發局後續將密集與大地工程處研議「地質敏感區」、「是否同坡向」之認定細節。
 
都發局進一步表示,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5條第3項規定業已三讀通過,未來有關市民申請劃定非地質敏感地區住三山坡地都更,市府將兼顧山坡地保育及居民居住權益,以坡地安全、環境品質為前提,要求申請人申請單元劃定時研提整體規劃構想,市府將針對建築規劃設計、量體規模嚴加把關,確保市民居住環境安全。

 

(資料來源:2018/10/09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日期: 2018年10月19日 點閱: 1853